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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丰海荣获2015年度 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

        近日,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文,表彰2015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该项评选活动是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质量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在质量管理方面水平较高,提升质量水平成绩显著,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在苏浙皖赣沪地区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和企(事)业单位。
        江苏省各行各业的10家企业荣获“2015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正大丰海在众多参评企业中脱颖而出,作为江苏唯一一家制药企业荣获“2015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我司在获得盐城市政府授予的“盐城市市长质量奖” 之后的又一“含金量”很重的质量荣誉。
        据了解,由苏浙皖赣沪一市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办的“苏浙皖赣沪地区质量工作先进企业”每年评比一次,入选企业门槛较高。
        此次荣誉的获得,既是对正大丰海质量管理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正大丰海质量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正大丰海将继续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立足医药行业特点,严格遵守GMP规范,围绕生产优质药品,把质量工作落实到药品生产和管理的各个方面,高标准、严要求地从药品生产的原辅料到成品各个环节严格监控,践行“创造信任、承载健康”的质量方针,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让患者用上放心药。
        正大丰海将一如既往地把质量放在企业发展首位,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执行更为严格的企业内控标准,做到不符合内控标准的原料不使用,不符合内控标准的产品不出厂,践行“健康大众、惠泽天下”的企业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