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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及行业痛点:关联审评推动制药企业质量提高

发布时间:2016-08-05浏览次数: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日前已截止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是简化药品审批程序,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由单独审批改为在审批药品注册申请时一并审评审批。这项被业内称为“关联审评”的改革对提升药品质量有何意义呢?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质量部部长韩雪锋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正当其时。“尽快实施关联审评正合时宜,因为2015版药典实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2015年大多数企业完成第二轮再注册等,都有利于关联审评的实施。关联审评也将推动下一轮产品再注册、新药研发、提升药用辅料质量标准等工作的进行。”韩雪锋说。
        业内专家指出,关联审评不仅实现了简政放权,还将推动药包材、药用辅料产业质量升级;药品制剂企业所应承担的主体责任,也将促使其对新产品研发、供应商审计采取更为细致的态度。
        明确主体责任
        征求意见稿共分9条、两个附件,不仅列举了实施关联申报的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目录,还公布了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应在满足相应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生产环境下组织生产;应配合药品注册申请人开展供应商审计;若发生影响产品质量的变更时,应主动开展相应的评估,及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并按要求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资料。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药品注册申请人提出明确要求,即“应确保所使用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符合药用要求;应加强药包材和药用辅料供应商审计;应及时掌握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的变更情况,并对变更带来的影响进行研究和评估,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补充申请”。
        “此次关联审评参考了欧美国家的DMF的制度,相当于‘无使用就不审批’,可以避免盲目申报和审评资源浪费。”石药集团的一位高管称,关联审评将有助于提高药品质量。
        一位药监官员坦言,关联审评最重要的就是让药品制剂企业负起主体责任,因为药品制剂企业必须对自己的产品负责。他认为,最应该对药包材、药用辅料负责任的是制剂企业。“以前,我们很多企业连自己使用的药包材、药用辅料是什么都不知道。但推动实施关联审评后,制剂企业从产品研发开始,就要连同药包材、药用辅料一起进行研究。”
        沈阳药科大学亦弘商学院副院长韩鹏也指出,推动关联审评的初衷是解除以下三大弊端:一是很多药品制剂企业选择药用原辅材料时,缺乏主体责任人意识,高度依赖监管部门的审批结果,质量审计措施缺失;二是当出现药品质量问题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和药用原辅材料生产企业之间责任不清;三是药监部门缺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的动态数据支持,监督检查无法溯源,监管效能不高。
        药企反应淡定
        或许是因为药监部门推动关联审评的风声传来已久,记者发现,未来将承担更多责任的制剂生产企业反应较为淡定。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固体制剂专业委员会专家、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仙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用了“盼望已久”一词来形容制剂企业的态度。她表示,关联审评有助于加快注册审评速度,促使药企加强对供应商的审计,推动药品质量提升,“我们希望能够早点出台”。
        一位在华跨国药企高管表示,关联审评是国际通行的方式,国外药品注册审评中本身就包含药包材、药用辅料的相关内容。一旦中国实施关联审评,其在华生产能够直接对接全球供应商。“我们全球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非常好,但在中国没有拿到注册证,而国内相关供应商有证的大概有七八家,但跟我们审计的要求又有距离,所以我们对关联审评正式文件的出台充满期待。”
        “关联审评后,制剂生产企业和上游药包材、药用辅料企业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尤其是制剂生产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因此制剂生产企业更愿意选择与质量和技术过硬的优质辅料供应商合作。”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建忠说。这也就意味着在筛选辅料组合和制备工艺过程中,制剂生产企业需要更深入地了解药用辅料的功能与特性。进入生产后,更需要药用辅料企业的产品能保障质量的稳定。这也将改变制剂生产企业以往对药包材、药用辅料唯价格论的选择方式。
        韩雪锋对此也持相同态度。他认为,关联审评将会促进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提高生产质量保障能力,更会倒逼制药企业加强原辅料和药包材供应商管理,在供应商的选择上考虑得更为长远,以便实现从原辅料、药包材到产品的统一管控。
        “关联审评对制药企业的压力主要表现在新产品研发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方面,对我们这样产品比较稳定、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没有太大影响。我们也没有感受到什么压力。至于供应商审计,之前我们也会对药包材和药用辅料厂家进行严格审计。”一位药企高管说。
        期盼细则详解
        不过,记者也了解到,也有企业对一些具体操作问题存在困惑,呼吁药监部门在正式文件发布后早日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事实上,关联审评使得制剂企业更加重视药包材、药用辅料的审计。有企业人士表示,遵照征求意见稿第七条明确规定,制药企业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药包材、药用辅料不符合要求,就必须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补充申请。“但等待批复的时间比较长,我不确定的是,这期间企业是否能够正常生产。如果不能的话,我们制剂生产企业是不是就被药包材、药用辅料企业‘绑架’了?像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我觉得药监部门还是要有配套的细则出来。”该企业人士说。
        韩雪锋也提出多个希望能有细则解释说明的事项。比如,药品制剂企业的关联审评是否可以与多家包材辅料企业一起进行申报。“因为如果只与一家企业进行关联申报,一旦该企业倒闭了或是不能满足生产了,制剂企业将面临停产;如果只与一家企业关联,这家企业有可能形成垄断,使得制剂企业的成本难以控制。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国产药用辅料应在2018年1月1日前提交资料,这必然会出现辅料企业对应多家生产企业的情况。“辅料企业选择哪家药企申报,取得备案号后是不是再告之其他药企,是否需要其他药企用这个备案号再进行一次申报……对这些问题药企都不好确定。”韩雪锋表示,况且,审评审批程序中明确“药品注册申请人”为申报主体,那么对于同一辅料企业怎么落实等,都需要有细则进行解释说明。今后没有药用标准的辅料将不能再用,这对制剂生产企业来说,也存在辅料断档的可能。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已有制剂生产企业头疼于其供应商的质量监控。“关联审评必然逼迫药包材、药用辅料企业质控体系升级。但不可否认的是,药包材、药用辅料企业质控人才缺失,其薪酬待遇一直低于制剂生产企业。这是否意味着制剂生产企业还要帮助包材辅料企业建立和完善质控体系?”有业内人士表示出了这样的疑惑。